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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渐近“国际化”潮涌:华泰证券试水 四A股GDR蠢蠢欲动

2018-10-31 05:5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沪伦通”落地后,优质沪市企业将有望赴伦交所上市,这也为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提供了新途径。与此同时,伦交所优质企业有望在A股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参与到A股市场中,并助推国内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

    尽管“沪伦通”还未正式落地,但不少企业似乎已开始“未雨绸缪”。

    近日,有消息称包括康美药业(600518.SH)、天士力(600535.SH)、东方明珠(600637.SH)和华友钴业(603799.SH)在内的四家沪市企业,拟通过“沪伦通”发行存托凭证(即DR)融资,并已与相关方面进行过商讨。

    9月底,华泰证券(601688.SH;06886.HK)曾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表决通过了“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并申请在伦敦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多份相关议案。华泰证券也成为国内首家欲通过GDR形式在伦交所上市的企业。

    不过,10月30日,上述提及的四家企业在回应21世纪资本研究院有关传闻时,均表示目前不清楚相关情况,并表示一切消息以公告为准。

    同日,伦交所北京代表处相关负责人则回应称,自己也已关注到相关消息,但对传闻“不予置评”,并表示目前在积极推进“沪伦通”相关工作,争取在今年开启、落地。

    业内人士认为,“沪伦通”落地后,优质沪市企业将有望赴伦交所上市,这也为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提供了新途径。与此同时,伦交所优质企业有望在A股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参与到A股市场中,并助推国内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

    “赴伦上市”悸动

    根据相关媒体10月29日的报道,康美药业等四家沪市企业拟通过“沪伦通”方式发行DR融资,目前仍在“初步阶段”,没有具体时间表,并预估上市时间为明年稍早。

    10月30日,21世纪资本研究院向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求证。

    其中,康美药业证券部人士回应称,有关类似消息以公告为准;天士力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上述情况;华友钴业则表示,公司也在目前得知媒体报道事宜,目前正在核实消息来源,待有结果后也将第一时间进行披露。

    在传出上述四家企业欲赴伦交所上市融资之前,华泰证券已率先披露相关公告,表态将在伦交所发行GDR,由此也成为首家试点企业。

    今年9月25日,华泰证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表决通过了发行GDR并申请在伦交所上市等在内的多份相关议案。公告显示,其拟发行GDR的规模为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将不超过8.25亿股,发行价格拟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预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通过补充资本金。

    10月22日,华泰证券举行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上述赴伦上市发行GDR的议案则获得表决通过,预示着此举将随着“沪伦通”的落地而正式成行。

    业内不少研究机构认为,华泰证券发行GDR的方式,将有助于其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并对其国际业务的布局与拓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广发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陈福认为,华泰证券发行GDR海外募集资金,利于提升公司国际知名度,而参考其募资使用计划,资金投向主要为投入现有主营业务、支持国际业务内生及外延式增长,如增强香港子公司资本实力,将逐步完善美国、欧洲业务布局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泰证券宣布将发行GDR之前,今年8月还公布了最新定增的实施情况,包括阿里巴巴、苏宁易购、阳光财产保险等在内的战投,以合计142亿元成功入股,多家更进入前十大股东。

    资料显示,定增完成后,华泰证券的净资本排名已达到行业第4位。

    “对于刚刚完成定增并募资142亿元的华泰证券来说,补充资本金的需求其实并不迫切,而且5亿美元的规模相较于公司当前的体量而言也并不大。之所以选择发行GDR,可能公司管理层的主要考虑依然是延展国际业务布局以及提升品牌知名度。整体而言,在国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速的背景下,公司发行GDR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进一步转型国际化券商的重要环节。”10月30日,北京一位投行人士说。

    助推A股国际化

    在由华泰证券领衔欲赴伦上市的同时,也有伦交所企业希望通过发行CDR的方式参与到A股的交易中。

    近日,汇丰银行相关发言人在回应公司有望成为“沪伦通”下首个发行CDR的海外上市公司传闻时表示,“我们正在研究沪伦通项下CDR发行的相关规定,目前不便提供更多评论。”

    今年8月31日,证监会曾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下称“《沪伦通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15日正式完成意见征求过程。与此同时,在多个公开场合证监会负责人均对外表示,“沪伦通”有望在年内推出。

    21世纪资本研究院了解到,在《沪伦通监管规定》中,曾明确了海外企业赴A股发行CDR的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总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等。

    对于汇丰银行有望成为海外上市企业发行CDR的首个试点,一位长期参与H股投资的北京私募高管表示,在数年前A股计划推出“国际板”时,汇丰银行即提出了在A股上市的想法,但最终因政策原因未能实现。

    “对汇丰来说,这次通过CDR的方式进入A股,对其国际化业务,尤其是在国内业务的开展明显有益。同时,随着A股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以及市场的成长,也有利于汇丰在资本市场上被A股投资者青睐。”上述私募高管说。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对21世纪资本研究院表示,“沪伦通”的落地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意义。他解释,一方面通过开放与国际的更多接触与接轨,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有望加速,市场得以完善、升级;另一方面中国与英国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由此也会加强,在当前的国际关系格局下更加紧要。

    CDR未来猜想

    随着“沪伦通”的逐步推进和接近落地,“CDR”一词也再度被市场关注,而在今年3月时,其曾一度被热议。

    21世纪资本研究院梳理发现,与当下被热议的“沪伦通CDR”相比,此前曾被广泛提及的CDR多被外界称为“创新企业CDR”,并且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其中,创新企业CDR为新增证券发行,具备融资功能,但“沪伦通”初期的CDR只能以非新增股票为基础发行至上交所。这意味着,伦交所上市公司至上交所发行CDR必须以非新增股票发行,将由境内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担任跨境转换机构,提前购买存量股票建立初始流动性,由存托机构发行CDR,达到数量门槛后方可上市。

    其次,创新企业CDR不允许与基础证券转换,但“沪伦通”下的东向CDR则可以由跨境转换机构发起转换,实现基础股票兑回至伦交所,从而影响两地流动性。此外与创新企业CDR不同,“沪伦通”东向CDR发行公司无需由发审委审核,且交易方面可能引入做市商机制。

    但与此同时,与“沪伦通”东向CDR即将落地不同,创新企业CDR目前的落地似乎显得遥遥无期。

    此前6月初,小米集团(1810.HK)一度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创新企业CDR,并获得受理成为首家试点企业,但最终在6月中旬临上会受审前,宣布暂缓发行CDR。

    此后,随着H股以及A股行情的持续波动,创新企业CDR发行似乎渐被遗忘。实际上,自下半年以来,市场上已多次传出创新企业CDR被监管层实质暂停,包括小米集团、阿里巴巴等的发行事宜暂被搁置的消息,并称将等待市场行情回暖后,再酌情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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