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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信托接610万元罚单 再敲信保业务合规警钟

2019-01-20 23:33  来源:证券日报 闫晶滢

    ■本报记者 闫晶滢

    信托业严监管的态势自2017年延续至今,最直接的证据当属监管部门陆续开出的罚单。近日,一则来自深圳监管局的罚单刷新了近期信托公司的受罚纪录。

    1月18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深圳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0日向华润深国投开出一张罚没金额合计610万元的罚单,违法违规事实涉及六大方面。其中,涉及保险资金投向和违规代持保险资管公司股权的案由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

    年内二度遭遇处罚

    已完成整改工作

    继2017年年底的“侨兴案”后,银监系统再次开出大额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此次华润深国投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涉及六个方面: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劣后受益权、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基于此,深圳监管局对华润深国投处以46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5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610万元。

    这一处罚金额刷新了近两年来的信托罚单处罚纪录。以信托公司最易触发的《中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违反审慎经营”的条款来看,顶格处罚的金额为50万元。而就过去两年监管作出的信托处罚来看,除上海信托因涉及“侨兴案”收到一张200万元的罚单外,鲜有处罚金额达到百万元者。

    事实上,华润深国投在2018年已二度遭处罚。2018年年初,由于“向委托人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深圳监管局向华润深国投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华润深国投业务发展水平良好。根据近期银行间市场披露的2018年末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华润深国投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4.92亿元,同比降低2.30%,其中手续费净收入为13.03亿元,投资收益达到14.22亿元;实现净利润21.96亿元,同比微降1.48%,在披露数据的61家公司中排在第5位。

    华润信托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完成了检查要求的整改工作。下一步,华润信托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国家发展战略、跟进政策导向,坚定回归信托本源,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信保合作现首罚

    业务操作需谨慎合规

    在华润深国投此次的处罚案由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等事项分别涉及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等传统业务,属于信托业内较为常见的处罚理由。

    而后两项“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则引起业内的高度注意,自公示信托罚单以来,尚未有类似的处罚案由出现。据业内人士猜测,此次处罚内容并非针对保险金信托业务,可能是信托公司为保险公司包装了集合信托作为通道业务,具体情况需根据监管部门认定情况判断。

    自2012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下称“91号文”)落地后,信保合作业务拉开序幕,而主要合作方式即是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据中保登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例由2012年的0.42%增长到2018年第三季度末的7.91%。2018年共有152家保险公司投资了信托计划,年度投资规模达到1.26万亿元。以信托计划为首的另类投资俨然成为险资提高收益率的重要支撑点。

    而在规模不断攀升之下,风险问题也随之产生。例如,由于保险资金无法投资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借路信托计划作为通道的方式便可绕过监管。此外,由于险资仅能投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非单一资金信托,保险资金投向“假集合”的情况也屡有发生。

    对于此次华润深国投受处罚,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符合监管办法的保险资金信托业务受托人又少了一个”。根据监管要求,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符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承诺向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报送相关信息、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标准。在近年来严监管的态势下,信托公司罚单频现,符合上述标准的信托公司仅有20余家,这直接限制了保险公司选择合作方的范围,对信保合作造成直接影响。

    不过,据某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这一问题已经获得监管的关注,将有可能作出相应修改,如区分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等。该人士同时称,“在严监管态势下,信保合作业务需谨慎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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