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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简称“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机制),丰富交易方式,提升交易便利度,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即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动对盘交易。通过沪股通和深股通进行的大宗交易以及通过港股通进行的非自动对盘交易将同步开通。
联合公告显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将指导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做好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安排的研究,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节和正式推出日期将由两地交易所另行公布。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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