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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三合一”重大资产重组获批 9月14日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A股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

2026-09-07 23:51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周尚伃

    9月7日晚间,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迎来关键性进展。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吸收合并,根据实施安排,中金公司A股股票将于9月15日起连续停牌,以实施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A股股票将于9月15日起停牌,此后终止上市不再复牌。

    中金公司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已出具相关批复,同意中金公司以新增31.04亿股股份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注册申请;并核准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依法解散,原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分支机构变更为中金公司分支机构。

    股东层面,中国证监会核准东方资产成为中金公司主要股东,对东方资产依法取得中金公司6.37亿股股份(占中金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8.03%)无异议;核准信达资产成为中金公司主要股东,对信达资产依法取得中金公司13.29亿股股份(占中金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16.76%)无异议。

    子公司方面,中国证监会核准中金公司成为东兴基金主要股东;对中金公司依法承接东兴基金2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0%)无异议;核准中金公司成为信达澳亚基金主要股东;对中金公司依法承接信达澳亚基金5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4%)无异议;核准东兴期货、信达期货控股股东变更为中金公司,持股比例100%。

    针对后续整合工作,批复要求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应当有序推进吸收合并工作,落实相关业务、客户及员工衔接安置方案,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具体时间安排上,中金公司应当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初步整合方案确定的方向,在一年内制定并上报具体整合方案,明确时间表,妥善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在整合工作完成前,中金公司应当切实做好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及其子公司的风险隔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防利益冲突和输送风险。

    同日,中金公司还发布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全体A股异议股东提供平台申报,实施其所持A股异议股份的收购请求权。为确保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实施顺利进行,公司A股股票将自2026年9月15日(即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首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刊登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对于东兴证券与信达证券,2026年9月14日为两家公司A股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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