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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资管业务风险 对券商业绩影响有限

2017-05-10 00:23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深圳辖区的证券公司接到相关监管部门通知,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期限应和锁头资产期限一一对应,不得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并要求在5月10日前提交存量产品整改报告。对此,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问答环节回应,去年7月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重申不得开展资金池性质的资管业务,并从实际出发明确了新老划断政策和过渡期安排,因此近期的自查并非新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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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目前证券公司资管业务涉及的资金池产品主要有三大类:大集合资金池产品、结构化资金池产品、私募资金池产品。整改的方向主要是:严控久期错配;严控杠杆倍数;严控规模;严控产品投资范围,新增标的应为高流动性资产。分析认为,此次监管的重点是滚动发行、期限错配、投资标的以流动性较差的债券和非标资产为主的大集合产品。对于存量大集合产品,未来或将将逐步解决,但短期内对规模增长会有所影响。而资金池业务监管对券商业绩影响有限,上市券商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27家上市券商集合资管业务净收入为87.3亿元(已抵销结构化主体影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3%,考虑存量业务会有一定的过渡安排,因此估计对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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