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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提前预警面临三大挑战 警惕网贷问题平台五大特点

2018-03-11 18:12  来源:证券日报网 于德良

    本报记者 于德良

    截至2018年1月份,数据统计显示,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到4110家,涉及资金超过千亿,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正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0日,柒财经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推出的“3·15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沙龙”在北京举行。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和信贷CEO周歆明、点牛金融董事长曾而新、开鑫金服战略高级顾问凌冲、网金社首席合规官刘智秀出就信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金融监管等消费者关心问题展开讨论。

    提前预警风险存挑战

    金融消费者概念比较新,凌冲表示,放在传统金融时代,和银行打交道的群体,并没有消费者的概念。“2016年是一个时间节点,再往前推,2015年E租宝事件爆发,投资者被消费,亟需对应法律保护投资者,才引入了消费者概念。”

    2015年7月份,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2016年8月份,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重点关注。

    可以看到,监管层逐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吴震指出,目前在防控风险上存在困难,“发现问题很容易,但很难做到全面准确的提前预警”,存在三大挑战,一是数据真实性很难得到保障;二是金控集团风险量化存在困难;三是资金透明度不高,关联融资情况难以了解。

    以时下火热的区块链来说,ICO是一种融资的行为,尹振涛直言,投资者并不会像专业投资机构对ICO项目进行管理与管控。“现在有大量区块链项目团队已经驻扎在海外,真出了什么风险不是跑路问题,实际上已经跑路。”

    建立互助机制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打破地域限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维权成本变高。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交易通过非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从开立账户、条款说明到签署合同都是通过电子数据得以记录。但这些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灭失,消费者往往存在举证困难的可能。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随机抽取100家跑路平台,其中60%左右存在诈骗行为,其余40%为运营不善所致。截至2018年3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已累计监测发现疑似诈骗平台数百家。

    在投资者在进行互联网投资理财时,吴震称,“应规避具有以下特点平台:网页设计粗糙,多平台网页设计雷同;虚假宣传,国资背景造假;诱导性宣传,以高收益,高返利为噱头;平台收益率畸高,常见秒标或超短期标;采用发展会员的模式,实施金融传销等。”

    可无论是因经营不善,还是存诈骗行为,都会导致投资人恐慌而对行业失去信心,特别是在今年下半年,在备案逐步推进同时,也会出现许多机构无序退出市场。周歆明表示,这也作为行业从业者不愿看到的景象。“如果行业中成立一些互助协会,或者是成立相关的互助机构,在关键时点能够帮助一些遇到问题或者是遇到风险的平台平稳过渡,这也是在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周歆明称,通过互助的形式接管优质资产,这样可以避免还款人恶意拒还的情况,可有效避免出借人本金损失。

    与此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曾而新表示,平台要在合规发展基础上,通过不断拥抱金融科技创新加强对风险把控。全部业务流程均要围绕着风控展开,包括价值评估、信用评价、反欺诈、贷中和贷后监控、舆情监控等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平台要严格把关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信息保护三方面建设。因为这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消费者判断金融产品好与坏的基础。”刘智秀称。

    践行社会责任

    2018年,互联网金融进入生死最后阶段,备案大考在即,借款额度、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要在今年6月底前达到合规标准,而这也势必淘汰一部分平台。

    在“剩者为王”的时代下,作为行业安全的维护者与践行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基础之上,更需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曾而新表示,备案的完结仅仅是自身合法合规经营的起点,网贷平台要以备案为契机,持续性地遵从“1+3”监管体系,把合法合规经营作为立足之本、立身之基,自律自省自查自纠。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周歆明认为,除了严禁数据倒卖外,平台内部需要衡量哪些信息应加密存储。“这是公司内部规范问题。公司内部信息在流转的时候,什么信息是脱敏的,么信息是可公开的,需要大家认真考虑。”余额宝出来后,网贷、P2P被送上了“风口”,很多小白用户和老年人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但是他们本身对这一领域缺乏了解。凌冲认为,从企业角度来说,应该履行企业责任,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线上和线下让投资者对金融产品有一个最粗浅的了解,而不像“骗子”以高至30%利息吸引用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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