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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增至1.46亿户 专家:三方面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1-09-06 20:22  来源:证券日报网 杨洁

    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杨洁

    “市场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创造财富、科技创新、吸纳就业、增加多样性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载体。微观市场主体的精彩活力表现,能够绘就磅礴壮观的宏观经济发展格局,有了市场主体蓬勃健康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在9月6日国新办举行的“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从2012年5500万户增长到1.46亿户,增长了近1.6倍,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其中企业从1300多万户增长到4600万户,个体工商户从4000万户增加到9800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394万户。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受到全球疫情影响,但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而且随着“六稳”“六保”等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大多数市场主体已千方百计推进恢复生产和服务,逐步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带来的新情况。与此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和克服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此反而催生出许多新的市场机会,特别是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促使很多新设企业积极参与进来以满足新形势下市场的新需求,在减税降费等政策激励下,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出现不升反降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大幅扩容、线上线下市场加速融合,企业规模和产业集中度不断增加,市场力量的竞合关系和竞争程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日趋凸显。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面对超大规模、纷繁复杂的市场运行和竞争,相对于专门制定向中小微企业、居民消费等特定群体的产业或财税政策,监管部门可能更有必要继续加强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机制规则和高效、透明的法制化监管体系,专注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长效地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在刘向东看来,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既要进一步采取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培育和释放市场潜力,还要推动市场主体优化供给以满足需求升级的需要,从而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在此基础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有效配合,在逆周期调节促使经济快速复苏的基础上,做好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将扩内需政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的现代宏观调控体系,既有效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又有效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提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就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陶金建议可以从三方面着手:首先,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监管的同时,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其次,需要继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给予民营企业更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大反垄断力度,扩大反垄断政策在行业、领域中的应用。第三,优化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简化税制,加快直接税制度改革,以进一步壮大消费市场,让更大的市场规模激励生产和创新。

(编辑 李波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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