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证监会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 要求严控标的指数质量

2021-01-23 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公募指数基金发展较快,在发挥资产配置工具属性、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服务财富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个别指数基金也暴露出忽视标的指数质量等问题。为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指数基金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制定了《指引》。

    在产品注册环节,《指引》强化管理人专业胜任能力和指数质量要求。一方面,明确管理人在人员配备、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的底线要求。另一方面,严控指数质量,以指数“市场代表性强、流动性好、透明度高、具备可持续性”为目标,对指数成份券选取、指数编制等提出原则性要求。具体量化指标授权沪深交易所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予以明确,增强规则适用弹性。

    在产品持续运作环节,聚焦投资者保护与风险防控,强化产品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是坚持指数基金被动投资定位,规范非成份券等投资;二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健全指数成份券出现重大负面事件的应急调整机制;三是明确新产品的指数使用费由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四是强调ETF及联接基金运作的底线要求。

    此外,《指引》还明确,加强与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协同,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一线监管优势,强化交易所在指数基金上市交易、标的指数具体规范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职责。

    《指引》适用于股票指数基金、债券指数基金等,商品指数基金适用《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