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上交所定期调整两融标的证券

2019-01-14 00:05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本报讯 日前,上交所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第四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并自2019年1月14日起施行。

    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盈率、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标的股票,调整后上交所标的股票数量为525只。

    本次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并综合考虑基金类型等因素,调整后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数量为32只。

    上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