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
其中,《增持公告格式》细化对增持主体、内容、实施情况的披露要求,适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等主体自愿性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形,基于信息披露完整性和持续披露原则,从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计划实施风险、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四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要求。
《回购公告格式》则明确对回购预案内容、审议程序、实施进展的披露要求,适用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在援引和执行上位规则条款的基础上,从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回购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及风险提示、回购方案实施进展等三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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