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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资金占用重组终止 ST热电复牌后连续两日跌停

2022-05-08 20:13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李勇

    “停牌的时候激动得睡不着,好不容易睡几天安稳觉,又要失眠了。”有投资者在ST热电“股吧”中发出这样的感慨。

    几日前,大连热电还是恒力石化旗下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的分拆借壳对象。不过由于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不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借壳的事“黄”了;同时,公司年报亏损,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也从大连热电变更为ST热电。

    “以为是躺赢吃肉,没想到却是躺平挨刀”。对于这样的“戏剧性”变化,有投资者这样表示。自复牌以来,5月5日、5月6日,ST热电已经连续两天一字跌停。

    大股东资金占用影响重组

    4月14日晚间,恒力石化和大连热电曾同时发布公告,称恒力石化拟分拆其旗下全资子公司康辉新材,与大连热电进行重组上市。

    大连热电前期已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度出现亏损,而借壳方康辉新材业绩表现却很抢眼,2021年实现了10.86亿元的净利润,同时还是恒力石化差异化、高性能绿色环保薄膜与塑料新材料的主要发展平台。

    重组方案一出,大连热电的中小股东曾一片欢腾。特别是停牌期间,A股市场出现波动,还有中小股东在大连热电股吧中畅想复牌后会有几个涨停。不过,遗憾的是,大连热电4月29日披露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经自查,公司2021年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审计机构为此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该情形可能导致重组的不确定性,重组双方最后决定终止该交易。

    公开披露数据显示,大连热电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2021年度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91亿元,累计偿还2.97亿元,资金占用利息462.74万元。截至2021年末,热电集团对大连热电的非经常性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合计1.98亿元。目前,热电集团对大连热电所有占用本金及利息已于2022年4月偿还。

    据大连热电4月29日披露的年报数据,2021年公司业绩亏损1.43亿元。同时因为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大连热电变成了ST热电。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8日就资金占用事项还向大连热电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出监管工作函。

    大股东资金占用危害重重

    “大股东通过直接截留上市公司资金、拆借资金、让上市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或为其代偿债务等途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式比通过貌似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交易的占用经营性资金更加直接、粗暴。”上海海仲律师事务所宋丽琴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随着审计监督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大股东直接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大幅减少,但仍时有发生。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远不止ST热电一家。ST时万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也刚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深交所上市公司*ST聚龙2021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大股东占资问题未得到解决,目前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濒临退市。

    “表面上看,上市公司出现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必定说明公司内控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运转失灵,但根本原因在于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已经出现重大利益偏差且大小股东间力量严重失衡,因而无法有效防止大股东的违规行为。”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认为,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会对短期财务表现造成负面影响,也有可能诱发公司信披违规,进而导致监管处罚、投资者诉讼等一连串不利后果。长此以往,必定会打击投资者信心,拖累公司股价和长期健康经营。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对于公司的融资、重组等资本运作也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这类工作无法顺畅进行。

    “大股东的资金占用不仅会导致相关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恶化,对正常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还会侵害公司各个利益相关方,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给企业信用带来极大损伤。”宋丽琴告诉记者,实践中,一些并购、重组案例常常由于大股东占款和巨额债务而夭折。

    如何杜绝上市公司中的大股东资金占用这个顽疾?“我国现行《刑法》中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但判罚力度比较低,运用机会比较少,无法起到震慑的作用。”宋丽琴认为,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应当加强监管力度,有效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方能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夏海龙也认为,除了进一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各项上市公司监管文件完善内部治理、监管机制外,监管层也应进一步完善股民集体诉讼机制,充分便利、畅通中小股东的救济途径,真正实现上市公司股东间的有效制约,才有希望从根本上杜绝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各项违规行为。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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