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蓝丰生化(00251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格林投资,与中陕核集团及其控制的金核投资签署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向金核投资转让蓝丰生化20%股权,并将所持蓝丰生化剩余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给金核投资行使。同时约定将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对蓝丰生化所负债务中的2.5亿元,转由金核投资代为偿还。
若据此约定的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蓝丰生化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
与此同时,苏化集团、格林投资与金核投资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约定将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对蓝丰生化所负债务中的25,000万元(其中苏化集团18,750万元,格林投资6,250万元),转由金核投资代为偿还,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8日前。
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应付蓝丰生化的上述债务为其解决蓝丰生化的资金占用问题所致。金核投资代为偿付上述金额债务是本次股份转让的前提,两者为一揽子方案,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时实施。
引入中陕核纾困基金,原大股东隐退,迎来的是一个多赢局面。蓝丰生化控股股东有责任有担当,为解决相关方资金占用问题,引入中陕核纾困基金。本次承债式的股权转让交易既有利于上市公司尽快解决相关方资金占用,有效的保护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有利于借助中陕核大健康的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医药及大健康板块,对交易各方均实现了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