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起设立的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引导基金开创性设立“基金公司—区域基金—子基金”3层架构。其中,国家层面由财政出资1000亿元,在区域基金、子基金层面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图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启动仪式现场 杜雨萌/摄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12月22日,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在启动仪式现场,三只区域基金与首批49个子基金以及27个项目代表正式签约,项目涵盖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医药、脑机接口、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
随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霍福鹏称,首批三只区域基金已具备投入运作的条件,预计近期可完成一批重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投资。未来,三只区域基金总规模均将超过500亿元。

图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杜雨萌/摄影
另据霍福鹏透露,未来,引导基金将推动在三个区域设立超过600只子基金,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面对近年来创业投资市场在募资、退出等环节上出现的一些难点、堵点,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是发展创业投资、提振市场预期的重要布局。
谈及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霍福鹏表示,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按照“中央统筹、地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设置了三层架构。
第一层,在引导基金层面,采用公司制运作模式,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落实政策目标,履行主体责任,存续期20年。
第二层,在区域基金层面,引导基金公司通过参股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在科教人才资源密集、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引领带动作用强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发起设立首批三只区域基金。区域基金采用“子基金+直投项目”方式开展投资,其中,子基金投资占比不低于80%,直投部分强调与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协同。
第三层,在子资金层面,区域基金在子基金中不做第一大出资人或第一大股东,更多体现国家政策引导性。子基金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规模不低于基金规模的70%。子基金平均规模不会超过10个亿,切实落实投早、投小的有关要求,一路陪伴科技型企业创业成长。
在投资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白京羽进一步指出,针对当前创投市场“热门赛道一哄而上、挑肥拣瘦、急于求成”等现象,引导基金一是坚持“投早”,以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对这类企业的投资规模将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
二是坚持“投小”,对拟投资的小型企业要求对方估值在5亿元以下,且基金单笔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确保资金直达各行各业的“前端”和“末梢”。
三是坚持“投长期”,引导基金设置20年存续期,打破了传统创投基金7年至10年的生命周期限制,对于创新药等回报周期长的领域,进一步放宽投资周期限制,真正做到“长期主义”。
四是坚持“投硬科技”,聚焦“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一批承担国家任务、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
白京羽表示,下一步,引导基金将从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汇聚各类社会资本,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注入金融活水。引导基金将与基金管理机构一道,重点围绕创新创业活跃地区,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未来能源等领域的早期项目和种子企业,加大基金投资力度,努力带动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共同投资。
另一方面,集聚各类创新要素,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引导基金还将打造高质量、广覆盖、全方位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通过搭建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向被投企业提供公司治理、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产业合作等增值服务,长期陪伴企业成长。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在会上表示,财政部将积极履行国家出资人责任,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行业专家对引导基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全面评价,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的实现效果、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等,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的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同时,不断完善监管方式,指导基金构建覆盖“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