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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预付式消费立法 促进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03-13 18:3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寇佳丽

    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呼吁,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在商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根据商家提供的营销方案以优惠价格预付费用,然后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模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付式消费能带给消费者价格折扣等优惠,有利于企业迅速获取大量资金、增加市场份额,同时也令消费者权利的实现面对不确定性和高风险。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将会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我国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

    当前,预付式消费广泛存在于课外培训、健身、美容等服务业的各个细分领域,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消费纠纷。卡还在店没了,退款难上加难;店铺改头换面,预付费用无法继续使用……不少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吃过亏,自身权益难以有效维护。多位受访专家告诉记者,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主要与立法不够健全、司法保护不足、社会共治有待加强等因素密切相关。

    截至目前,我国形成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相关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但整体上,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规范并不十分完善。

    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菊则认为,预付式消费纠纷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个难点。她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预付式消费纠纷涉及单个自然人的金额往往较小,一旦走入诉讼程序,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时间等成本均较高。从这个角度看,有必要通过完善立法推动司法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此外,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在绝大多数的消费纠纷中,我国仍然采取普通民事诉讼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作为原告的消费者应对其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责任。可在预付式消费中,书面合同往往缺失,而具体消费信息、预付款余额通常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导致消费者举证困难。

    谈及今后完善立法的具体方向,张晓菊进一步分析称,无论进行专门立法还是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修改,都可以提高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对消费者的保护水平,不过后者成本更低。

    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胡钰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采取专项立法的方式更有效。专项立法能够改变当前预付式消费立法粗放、零散的现象,针对预付式消费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规范,平衡诉讼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举证责任的设置,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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