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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会计师法2027年起施行 扩展责任主体链条

2026-06-28 23:39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毛艺融

    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压实“看门人”职责,推动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李晓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将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改善定价效率,进一步压实审计“看门人”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规避高额赔偿和执业许可吊销风险将加强实质性核查,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概率将下降。同时,注册会计师执业红线法定化,倒逼审计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尽责。

    处罚力度加大

    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提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可能导致市场资源错配、损害投资者权益,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发挥好职能作用。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的现象,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完善资格罚的适用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暂停业务、吊销执业许可、禁业限制。

    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将重塑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逻辑。在李晓慧看来,面对禁业和最高10倍罚款等处罚风险,注册会计师对项目承接会更审慎。同时,签字会计师责任终身绑定,项目合伙人审慎性显著提高,此前随意签字、简化程序的行为或大幅减少。

    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将进一步约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也将对整个审计行业生态带来深层次的变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修改将从资本市场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格局、投资者保护、财会监督四大维度重塑审计行业生态。“财产罚、资格罚、市场禁入”组合惩戒机制可扭转财务造假获利的局面,夯实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严格监管和精准处罚也能够倒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建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诚信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服务。

    加强行刑衔接

    此次修改还增加规定: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意味着,行刑衔接进一步加强。司法实践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追责已落地见效。

    例如,2026年2月份,某中院对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两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涉案人员因协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出具不实审计报告承担刑事责任,成为2026年审计造假领域行刑衔接、从严追责的典型判例。

    此次修改构建的组合式惩戒机制,覆盖面更广、约束力更强。李晓慧介绍,处罚组合拳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经济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证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实行终身禁业,将进一步规避“刑满复出继续执业”的行为。

    此外,注册会计师法修改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责任主体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扩展至整个财务造假链条。

    首先,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的“串通责任”被关注。增设委托人或者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个人串通、唆使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等的法律责任。

    其次,加大对上游资料造假的监管,形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责任闭环。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增加规定,对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或者文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在李晓慧看来,追责链条延伸,明确被审计单位、委托人串通唆使出具虚假报告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将有效破解“上市公司逼事务所造假”的困境,减轻审计人员单方压力。同时,审计项目全流程留痕,职业风险显著提高,倒逼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意识。此外,审计独立性被写入法条,严格约束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减少因业务捆绑对审计意见的干扰。

    事实上,从严监管与精准处罚是促进审计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崔志娟介绍,从严监管重塑行业监管的要求,精准处罚重构裁量惩罚的机制,两者之间形成“严管从严、分层处置”的一体两面,需从行政、民事、刑事多维度实施从严监管,从责任主体、过错性质、业务类型、机构规模多元素实施精准处罚。未来,可以通过建立“行政重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立体惩戒链条,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区分故意造假与过失差错,区分资本市场业务和普通业务,在多元监管基础上建立梯度罚则体系,平衡从严监管和精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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