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璐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并着眼长远发展,通过提门槛、严监管、明权责、重惩戒,推动注册会计师回归“诚信、客观、独立、公正”本源,进一步压实其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有望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首先,严格执业准入,从源头提升资本市场审计质量。
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改为“先证后照”,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金融活动审计服务实施准入管理。上述举措将审计监管关口前移至“入口端”,从源头上强化质量把控。
实践中,资本市场审计机构准入监管已加码。去年4月份,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从内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提高备案要求,加强入口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一年多来,已有11家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备案,其中1家被地方证监局依法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严准入、优胜劣汰的监管格局已初步显现。
此次修改,将进一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更加注重专业能力、质量管理和声誉建设,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激励,推动行业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为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其次,全方位压实审计责任,让财务造假无处遁形。
此次修改通过细化执业规范、加大惩戒力度、完善追责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责任监管体系,让财务造假无处遁形。一方面,此次修改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划定了清晰“红线”,明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并将“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且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者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的行为列为禁止行为;另一方面,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则构建起罚款、暂停执业、吊销证书、终身禁业层层递进的阶梯式“资格罚”体系。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改打通追责闭环,明确被审计单位等应当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或者文件。如果上市公司等委托人串通、唆使审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者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将面临明确的法律处罚。与此同时,2025年年底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通过提高奖励标准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有助于进一步瓦解造假合谋。
这些举措构成“规范审计执业、压实被审计单位责任、激活社会内部监督”的全链条监管闭环,能够更早发现、预警和阻断财务造假行为,极大压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空间,倒逼其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最后,夯实市场信任基石,提振长期投资信心。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的“过滤器”,其真实性、专业性直接决定资本市场信息质量,关乎市场定价效率与资源配置效能。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通过压实“看门人”职责、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有效挤出上市公司财报“水分”,降低投资者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同时,此次修改构建了更加严密的追责体系,以“长牙带刺”的严监管态势,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筑牢投资者防护网,不仅能修复市场诚信体系,还可以提振社保、保险、外资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信心,为资本市场引入增量资金、培育理性投资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披露,随着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审计机构“看门人”责任将被进一步压实,推动审计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型,重构资本市场审计生态,持续提升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