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学毅 见习记者 李昱丞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海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0年11月4日,海南证监局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南证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明确建立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对调解组织管理、委派委托流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等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后续实践提供了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指引。
《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强化投资者保护、建立更加完备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造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海南证监局将协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持续推进《合作协议》的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实践示范判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虚假陈述案件损失鉴定等业务,多举措、多形式推动海南辖区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共同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有机体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在协作中汇聚强大合力、展现合作担当,推动谱写海南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新篇章。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