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细化了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目前,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基本成型。改革方案涉及基础制度改革、法治保障、上市公司质量提升、长期资金入市等多个方面,有望给市场带来长期利好。
对于方案提出的四方面的主要特点,证事听君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请我们听听他们的意见。
特点一、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方案提出,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今年是资本市场的改革大年,多项举措都可看出监管层充分让市场机制“做主”。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如今已有一个多月,科创板推出各项市场化的机制,从目前来看初显成效,促进了科创板的交易更加有效率,同时股市波动也较为平稳。这些市场化机制包括,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此后涨跌幅限制为20%;市场化定价机制等。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卞永祖表示,实行市场化的制度,就是让市场主体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资本市场是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除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外,还包括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良好的市场机制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现信息透明,提高效率,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就是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于如何做才能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卞永祖认为,首先要营造公正完善的法律环境,确保每个市场主体的运行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都在统一的平台上竞争合作;其次,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比如要建立成熟的投资者文化,减少或者杜绝内幕炒作、炒壳等不良行为。中介机构更是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研究报告的质量,才能让整个资本市场生态能够健康运转;另外,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让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大大超过其所得收益,只有这样,它们才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想违法,才能建立积极有活力的资本市场。
特点二、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保障
方案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增加法治供给,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早在今年7月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曾表示,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表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是信息披露环节,只有真实的信息披露才能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状况,才能保障投资者作出正确的选择,投资者究竟选择风险偏好还是稳健偏好,有市场机制决定,尤其是我国科创板开始实行注册制之后,可以说,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基石,凡是实行注册制的资本市场,都是有严厉的法制作为保障的。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教授韩乾表示,法治建设是实现资本市场依法有效监管的制度基础,加强法制保障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环节和举措,能够进一步完善现有监管体系,及时准确地打击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和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点三、提高监管效能
方案提出,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
证事听君认为,“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是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当前,沪深交易所从实际出发,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深入探索推进分类监管,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员陶金表示,职能转变,主要是强调监管理念上要不断由管理转向服务,这与“放管服”的行政职能转变趋势是一致的,有助于在长期提升市场活力和上市公司质量。加快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需要提升监管效率,通过分类监管,针对不同市值规模、市场和经营风险等级等标准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另一方面,提升交易所监管能力,提高预防、预判风险的能力,可通过建立结合金融科技的监管系统来实现。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取得蓬勃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分类监管提供了技术基础,以应对监管中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同时,要持续探索新技术在具体监管业务中的应用研究,提升问题发现、识别、处置能力,推动监管经验与智能科技的深度融合,构建人力与科技融合的监管新模式。
特点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方案提出,要学习国际最佳实践,加快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
前不久,深圳、上海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先后设立了先行示范区、自贸区新片区,在资本市场中形成了很强的利好预期,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关板块的个股估值呈现较大的拉升。
如是金融研究院宏观策略高级研究员葛寿净认为,沪深两地自贸区、示范区的推进会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并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认为,深圳、上海设立示范区、自贸区新片区,有利于吸引一批国际优质企业的来华投资设厂、设总部机构,并逐步区域内孵化出更多高质量的有外资背景的企业,进而可在资本市场上市或者被国内上市公司并购,有效增加国内资本市场外资属性的企业。
未来在资本市场开放方面,一定要比以往“跑得快”才行。一是应进一步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可探索吸引境外优质企业来华上市、融资的具体操作。二是应进一步加强我国资本市场与境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让境外资金可以更加自如的投资我国A股市场。三是应进一步寻求其他国际指数将A股纳入,不断增强境外资本市场对A股的认识和了解。四是进一步降低在华金融从业机构的相关限制,以吸引更多的境外优秀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总部,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供给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