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不武】
高大上的立法必须紧紧扎根于基层和民意,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才能更接地气。
刘武俊
基层普通老百姓对立法工作也有发言权了。近年来,立法工作正在悄然走向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密切与广大基层群众的联系,扩大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打通基层立法民意汇集的“最后一公里”。
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工作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运而生的制度创新,是立法过程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基层立法联系点致力于全方位打通立法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直达立法机关,实现立法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良性循环。
2015年7月,上海长宁虹桥街道办事处等四家单位被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截至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立法联系点22个,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带动全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联系点4700余个。
高大上的立法必须紧紧扎根于基层和民意,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才能更接地气,让立法工作走入寻常百姓家,让老百姓更便捷地参与立法,打通立法民意汇集的“最后一公里”。
从法理的角度讲,以民意为基石的立法工作更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立法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就是要求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实行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就立法而言,“为人民服务”这句政治口号的法理内涵就是立法应当以民为本,倡导立法的公众参与,要强调“民本位”理念,摈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立法其实是最讲民主、最重民意的法治活动,最恪守“走群众路线”原则。民主立法的核心是民意立法,立法过程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给足民众充分的立法话语权。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全过程民主的基层实践基地就是立法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
当然,现阶段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人员力量不足,联络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专业人员不足,运行经费欠缺等,动员宣传力度不足,往往是街道社区少数专兼职人员知道而大多数居民并不知晓更谈不上参与。意见反馈机制不够顺畅,通常基层立法意见较多,有关立法部门对基层意见是否被采纳往往没有及时向基层进行信息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上述诸多问题都制约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有必要尽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议有关立法机关制定怎么专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条例,将已有的试点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为有序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研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标准及民意评估体系,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加标准化和科学化,并接受基层社区及有关部门的评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实不实还是得由老百姓说了算,用对立法的实际贡献来衡量工作优劣。
一言以蔽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民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和民意直通车,可以有效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使立法更好地反映原汁原味的基层民意,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让老百姓参与基层立法的全过程、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全过程民主,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基层立法的主角,让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拥有实实在在的发言权。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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