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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催生新三板盘后大宗协议转让机制

2018-02-10 01:41  来源:证券日报 付立春

    ■付立春

    不久前,新三板开启了新的交易制度,除了新增盘中竞价转让制度,不容忽视的还有盘后协议转让。具体来说,盘后协议转让规则就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盘后的协议转让与过去盘中协议转让差别很大。过去的盘中协议转让,由于没有交易量的限制,在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少量的交易就可能使得股票价格暴涨暴跌,出现了不少股价混乱的情况,让股票的价值价格发现产生偏差。而新规下的“大宗交易”制度配合盘中的交易定价,在纾解流动性的同时,也解决了之前频发的股价失真乱象。

    从1月15日至2月7日的18个交易日看,新三板市场累计总成交量为33.8亿股,成交总额为158.44亿元。其中,盘后通过协议转让完成的股票交易数约为13.63亿股,成交总额约为67.04亿元。盘后协议转让的成交数量和成交额占比分别达到40.51%和42.31%,承担“大宗交易”功能的盘后协议转让整体表现亮眼。

    现在的协议转让类似于产生了A股市场“大宗交易”的功能。目前,“大宗交易”在新三板市场呈现主导地位,与市场自身特殊性相关。由于当前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比较高,对于这些投资者而言,在一级市场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占比本身就相对较高,在二级市场的日常交易规模相对较低。新推出的盘后协议转让对一级市场定增融资起到较大的支撑作用。

    从盘后协议转让情况看,汇通银行的交易频次最高,18个交易日完成95笔协议转让。单笔交易额最大的为友宝在线,2018年2月6日,以10.50元/股的价格完成协议转让2877.7万股,总成交金额为3.02亿元。单笔成交额最小的为睿哲科技,2018年1月19日,以0.13元/股的价格完成协议转让15.8万股,总成交金额为2.054万元。

    目前新三板大宗股票的解禁已经到了临界点,大股东以及投资机构大量的限售股期限纷纷到期。盘后设置大宗协议转让机制,从长远的制度改革或现时的市场需求看都很迫切。

    盘中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仍需要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促进。新三板需要更多投资者、更多资金进入市场。现在社保、公积金、保险资金等都在政策引导下进入到这个市场。随着更多资金入场,二级市场的活跃性将提高。规范、优质企业的流动性将得到匹配,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属性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盘后协议转让的比例自然会相应降低。

    在新三板二级市场,针对一些优质企业、规范企业,可以在合格投资者要求上进一步进行细分。这将促进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市场定价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齐头并进。(作者系东北证券研究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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