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涉及公司名称、董监高、注册资本等
本报记者 李冰 熊悦
11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公布了一批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主要涉及近10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变更内容包括公司名称、董监高、注册资本等。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本月公示了4项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
具体包括,同意北京中投科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投科信”)、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安心支付有限公司、北京酷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北京中投科信变更叶泽锋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变更王玟为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同意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郝艳阳、唐球、陈慧芳、韩雪为董事,潘冲为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陈怡为合规风控负责人;同意联通支付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为吴子华。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本月公示3项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涉及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付支付”)、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支付”)、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付信息科技”)等机构。
具体包括,同意迅付信息科技变更名称为上海环迅支付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05亿元增加至1.25亿元,变更王冬、彭子洁、李德灿、莫蕊菲、许兵兵为公司董事,郎泽东为公司监事,彭子洁为公司总经理,许兵兵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风控负责人,戚靖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覃业金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负责人,莫蕊菲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汇付支付和杉德支付同样涉及董监高变更。上海汇付支付变更沈皓旻为副总经理兼技术负责人;杉德支付变更陈兵为副总经理和董事,王永泳、于晓伟为董事,方正为监事,沈家春为合规风控负责人获批同意。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本月公示同意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2亿元。
综合梳理来看,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持续推进公司名称变更,增加注册资本,董监高变动也较为频繁,这折射出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的合规化、集中化发展态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满足《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等监管合规要求,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陆续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也能直接体现业务属性,便于用户识别其支付功能。”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公司名称中加入‘科技’标签,也从侧面反映出行业的科技转型趋势,即从支付通道向技术驱动的服务平台转变,凭借数字化能力提升竞争力。”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
增加注册资本也是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一项重要动向。娄飞鹏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频繁增资,一方面是为了满足监管资本门槛;另一方面,开展跨境支付、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需要更强的资本实力作为支撑;此外,增资也是为了应对备付金管理要求,备付金集中存管后,资本实力会直接影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
田利辉认为,未来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的发展将呈现三大方向:一是深化合规,监管将持续通过资本、风控等规则,推动机构从“量增”转向“质升”;二是科技赋能,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重塑支付体验;三是生态整合,头部机构将搭建“支付+金融+场景”的生态体系,中小机构则深耕垂直领域,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