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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下达 四家城商行 披露申请补充资本金方案

2020-11-26 02:5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昨日获悉,已有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乌海银行、内蒙古银行披露了申请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计划。财政部日前披露,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

    市场认为,这一做法有助于拓宽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缓解中小银行资金压力。

    从披露公告来看,上述4家城商行中,仅温州银行披露了较为具体的认购方式。该行今年9月披露的增资扩股方案提出,认购方式是先由全体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认购;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温州银行采取的是直接认购方式,而非市场普遍认为的认购可转债。

    国海证券固收分析师靳毅认为,可转债的资本补充能力相对有限。虽然可转债作为一类混合型融资工具,兼具股性和债性,但可转债只有在完全转股之后,才可全部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在此之前,仅有转债价格超过债底的期权部分才可以计入核心一级资本,而该部分一般占比较小。

    实际上,目前通过发行可转债补充资本的大多是上市银行,而且从过往案例来看,不少银行未触发转股条件。

    温州银行目前正在排队等待上市。证监会就其定增方案问询了专项债认购一事。该行回复表示,温州市政府指定的地方专项债特定主体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国金公司在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等方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公司也未与其设置特殊投资条款。

    其他3家城商行仅在股东大会公告中披露了计划申请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的提案,目前尚无进一步消息。

    今年7月16日,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表示,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总限额2000亿元,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是用于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换债的合格资本工具。

    由于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经营压力,风险状况频出,资本不足问题愈见明显,但又缺乏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近两年来,监管层频出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等相关政策。

    上述专项债将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刘荣介绍说,将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省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具体方案,要求在清产核资、原有股东承担责任、明确退出机制、还款保障、严肃问责等前提条件下,统筹确定用款规模,并承担全过程责任。

    靳毅认为,目前地方政府所发行的专项债期限多为10年到15年,而转股后的可转债却没有固定期限,所以专项债的退出途径与方式也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此外,还有银行人士认为专项债利率较高。

    据悉,浙江、陕西两地将于12月份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额度分别为50亿元、46亿元,期限均为10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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