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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女幽魂》阴阳合同有续集:郑爽起诉ST北文等5家公司索要1.0825亿元 律师:结果还需看证据

2021-12-10 13:2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李乔宇 贺王娟

    本报记者 李乔宇 见习记者 贺王娟

    12月9日晚间,ST北文发布公告,郑爽起诉ST北文等五家企业,索要1.0825亿元资金。根据诉讼请求,郑爽请求法院判令ST北文对前述1.0825亿元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告,五家企业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ST北文)。

    此前,郑爽前男友张恒于社交网络爆出双方的电话录音,郑爽出演《倩女幽魂》的天价片酬因此曝光,揭开了郑爽利用“阴阳合同”等方式偷逃税的一事。

    8月27日,上海税务局表示,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方面表示,上述1.56亿元片酬分为两个部分收取。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从12月9日披露的公告来看,郑爽请求法院确认与两名被告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其《解除协议》无效,请求判令其中一位被告向郑爽支付1.0825亿元,并请求法院判令包括ST北文在内的四家被告公司对前述1.0825亿元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ST北文方面表示,郑爽因某电视剧片酬纠纷问题起诉上述被告,ST北文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

    据了解,ST北文于2019年投资拍摄影视剧《倩女幽魂》。在此之前,ST北文就曾公开否认过“阴合同”的存在,称经公司核查,公司没有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增资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倩女幽魂》天价片酬备受关注,社交平台上因此流行起一个新的计算单位,借郑爽在该影片的报酬1.6亿元为“一爽”。以此计算,此次郑爽起诉五家公司索要金额为“0.68爽”。

    在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看来,如果上述1.0825亿元资金能够被认定为郑爽的收入,那么就不排除郑爽能够拿到这笔资金的可能。许峰表示,具体结果如何还需要看郑爽能够拿出怎样的证据。

(编辑 白宝玉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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