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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3月19日,晶澳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与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于2020年3月18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公司向彩虹新能源采购光伏玻璃产品及服务达成合作,在协议期限内,公司预估向彩虹新能源采购产品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亿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宜的框架性约定,具体采购业务和采购数量将以另行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订单为准。协议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彩虹新能源是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彩虹新能源在陕西、安徽、江苏等地区设有产业基地,致力于发展光伏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光伏产业已形成以石英砂、光伏玻璃、光伏组件、光伏电站为主的垂直产业链;新材料产业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居行业前列。
对于此次协议的签署,晶澳科技表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组件生产边辅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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