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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2025-11-28 12:2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吴晓璐)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不仅直接侵害职务行为廉洁性,而且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刘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告人受贿1.5亿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3700万余元,造成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吴某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被告人受贿2.75亿余元、挪用公款5.08亿余元。两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鲜明立场。

    二是精准惩治新型隐性腐败。黄某受贿案,被告人以加入某公司获取“劳动报酬”的方式收受贿赂,是新型受贿政商“旋转门”的典型表现形式。李某、徐某受贿案,被告人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与请托人“合作经营”公司,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收受贿赂,是隐性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司法机关穿透新型隐性腐败的“面纱”,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让新型腐败不“新”、隐性腐败难“隐”,精准有力予以惩处。

    三是注重多领域覆盖。本批案例既有金融监管领域腐败案件,也有银行、信托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金融各领域、各环节职务犯罪及关联犯罪的鲜明态度。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铲除金融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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