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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领域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6-09-04 19:0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寇佳丽

    9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与养老服务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的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寇佳丽/摄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和《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8014—2026)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王玉环披露,两项标准一个立规矩,一个查风险,相互配合,共同织密养老机构的安全网。其中,《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对养老机构从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全周期应具备的安全与服务质量划出了底线。标准针对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7个方面,系统提出了90项具体要求,给养老机构合规运营画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什么事必须做、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8014—2026)在总结全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程序,重点根据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将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划分为25条直接判定要素、28条综合判定要素和2类排除情形共三种判定规则。这套规则既科学又实用,帮助一线管理人员迅速“对号入座”,精准识别风险,不再靠经验“拍脑袋”,让隐患排查有了“铁规矩”。

    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介绍称,制定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8014—2026)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筹养老服务发展与安全,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更高、品质更佳、安全更稳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具体来看,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二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近年来,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但部分养老机构运营水平较差,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不容忽视,有必要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为养老机构运营划定基准线与安全红线。”张军强调,两项标准的出台是推动养老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他还透露,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在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标准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民政部将重点推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培训,二是出台配套政策,三是用好“过渡期”窗口,四是扎实推进标准实施。

    “标准实施后,民政部将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跟踪评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标准各项要求落地落细。督促指导各地以自查自评和专项检查为主要手段,建立实施监督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检查,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拒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约谈、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并将标准执行情况与机构等级评定、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督促指导养老机构主动对标整改。”张军说。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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