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芗逸
11月6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付物业费及装修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予以优化。《通知》明确,缴存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相关提取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支出。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2500元。
8月份发布的《决定》围绕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等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自9月2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后,多地依照《条例》,结合本地情况出台具体细则,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不断释放,有力促进住房消费。
“《条例》落地以后,各地也相应完善了本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包括将装修、物业费纳入提取范畴,提高租房提取租金额度,明确本地无房即可提取,不再审核是否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新的变化,不仅顺应了住房需求的新特征,即从购房到租房、修房、养房的存量消费转移,而且激发了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积极性。各个城市装修、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数额都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笔数增幅非常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条例》施行以来,截至10月20日,全国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137亿元,支付物业费提取28亿元。
进入11月份后,多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4日发布《关于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开展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自住住房装修标准统一按照15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金额按房屋登记建筑面积(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提取标准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同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修订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取等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场景,同时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新增租金直付模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支持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和支付物业费,降低了房屋持有环节的相关支出,也体现了对住房消费新模式的支持。未来,政策要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进出有序。缴存方面,要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让更多人能够缴纳公积金;使用方面,要围绕购房、租房以及装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拓展住房公积金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地方将住房公积金列入提振消费政策措施,拟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1月5日发布的《河南省进一步提振消费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进一步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场景和范围从“购房”“租房”拓宽到“修房”“养房”,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贷款的时限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缩短为10日。健全住房公积金异地协同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省内互认互贷,促进异地使用更加便捷高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11月3日发布的《广东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明确,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未来,各地可以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弹性和灵活性。对资金使用率比较低、个贷率低的缴存人,装修提取条件可以适当宽松,还可以尝试将缴纳契税、取暖费等纳入提取支持范围。但要有‘未来根据流动性情况进行调整’的灵活条例,以备未来流动性紧张时可以随时收紧。”李宇嘉表示,各地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时,应统筹短期消费与中长期贷款需求、存量利息给付,并将年轻人租房、中年人修房、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等需求结合起来考虑,关注缴存人全生命周期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