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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超充地方标准实施 助推产业链协同发展

2024-04-01 21:0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丁蓉

    作为破解新能源车续航焦虑的关键突破,超级充电站让新能源车补能时间与燃油车接近,短短几分钟,就可满电出发。各地超充建设正在加速,不过,要达到怎样的标准才是超充?4月1日起,超充有了首个地方标准。

    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发布的超充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在行业内率先提出“超级充电设备”等术语定义。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的实施,填补了行业内标准的空白,将引导企业科学开展超级充电设备选型,高质量建设超级充电设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规定单枪功率不低于480kW

    据悉,4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率先对超级充电设备充电服务能力、噪音、效率、防护等级等各项技术指标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选址、充电站布置、电能质量要求等方面设置了具体标准规范。同时,还提出充电设施标识应使用全市专业化设计统一的超充标识等具体要求。

    4月1日,《证券日报》记者在深圳多家新能源汽车品牌门店走访调研时了解到,是否具有超充功能已经是一些消费者挑选新能源车时的考虑因素。一品牌新能源车门店工作人员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当前市场上在售的超充车型不多,电动汽车平均充电时长普遍在1小时及以上,而超充技术带来的体验改进是非常大的,因此许多客户看车时都会问到有没有配备超充功能。”

    消费者付先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不同销售人员对超充的理解不同,有的称20分钟充满电也是超充,30分钟充满也称是超充,让人无所适从。”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将超级充电设备定义为固定连接至交流或直流电源,并将其电能转化为直流电能,采用整车传导充电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且至少具备一个额定功率不小于480kW的车辆插头的专用装置。

    对此,黄河科技学院客座教授、沃达福数字汽车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翔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使用480kW的车辆插头,一辆电池容量为80kWh的新能源车,理论上10分钟充满电。实际使用中并不会完全消耗掉电池里的所有余电才去充电,因此一辆电池容量为80kWh的车,使用超充设备不到10分钟就充好电了。”

    助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

    多地“超充之城”建设进入加速度。截至4月1日,深圳已经累计建成超充站超300座,率先实现超充站数量超加油站。除了深圳之外,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长沙等地的超充站数量也在快速发展。

    在产业链充电基础设施制造端,华为、盛弘股份、奥特迅、科士达、科陆电子、麦格米特等企业纷纷发挥所长。例如,奥特迅自主研发的兆瓦级超充堆单个充电接口额定功率达到600kW,可以为高压快充电池提供高速的充电服务。瑞可达开发了全系列高压大电流连接器及组件、液冷充电枪等产品。

    在新能源整车端,多家车企也纷纷推出800V高压平台车型,来适配超充充电效率。

    科方得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超充产业的发展,需要充电桩企业、整车厂、动力电池厂、电网等多方协调联动。超充相关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降低充电兼容难度,提升车主体验,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助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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