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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再升级 最高法将制定两部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2026-02-25 23:20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此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在市场人士看来,出台上述两部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有助于补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立体化追责体系的最后一块“短板”。这不仅能够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还将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最高法多次表示,制定上述两部司法解释旨在落实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相关工作已在学理分析和调查研究层面扎实推进。未来,随着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梁八柱”的基础上进一步严密法网,为投资者索赔及相关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具体明确的规则依据。

    直面多重难点

    长期以来,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处罚主要以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主。尽管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责任,但由于缺乏具体司法解释,相关民事赔偿案件落地较少。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尤为罕见,除“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中部分投资者成功获赔外,多数相关案件以原告败诉或撤诉告终。

    汤欣分析称,早期部分判决中原告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无法证明损失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因果关系、界定适格原告范围(如“同时反向交易”投资者)以及如何计算损失,是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审理的难点,也是司法解释制定的重点。

    相较而言,操纵市场民事赔偿领域已积累了多起成功案例。恒康医疗案是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获得胜诉的案件,实现了该领域零的突破。此后,文峰股份案、新三板阿波罗案以及鲜言操纵匹凸匹案等相继成功落地。2024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首例“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操纵市场案中,判决投资者全部胜诉,获赔约66万元,为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提供了实践样本。

    汤欣提出,制定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难点包括:是否需以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如何证明损失上的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主体范围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与已较为成熟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相比,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类案件在违法行为认定、因果关系、损害后果、案外影响因素剔除方面均具有特殊性。此外,这类案件实践较少,相关经验还需要总结积累。

    完善立体追责体系

    在市场人士看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两部司法解释,将构建起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位一体”立体化追责体系,实现“惩戒违法者”与“赔偿受害者”的双重目标,从根本上提高证券违法成本。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彦表示,对投资者而言,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有望解决“有权利无路径”的问题。此前仅虚假陈述有明确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因无统一裁判标准,因果关系难认定、损失难计算,投资者索赔难、胜诉难。

    对司法审判而言,郭彦认为,司法解释将统一裁判尺度,解决此前各地裁判不一、同案不同判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提升审判质效,明确认定标准与计算方法,降低审理难度,加快纠纷化解。

    郭雳认为,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对于落实证券法有关规定、体现新“国九条”等相关要求、惩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郭彦坦言,期待这次的司法解释能为投资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武器,也希望让“违法必赔”落地,让市场更公平、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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