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毛艺融
5月15日,由《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为支持单位,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东方财富、第一创业证券联合举办的第七届“5・15—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在首场活动中,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莲在现场分享时表示:“证券律师应当归位尽责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最大程度守护投资者权益。”

图为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莲 郑凯鹏/摄
证券律师在资本市场中承担着“看门人”与“受托人”的双重角色。薛莲表示,从“受托人”角度来看,律师受发行人委托,为其提供上市等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发行文件,从“看门人”角度而言,需确保文件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有观点认为,向“看门人”支付报酬的恰恰是按照监管要求负责监督的对象,这就形成天然的利益冲突。在薛莲看来,证券律师需协助发行人合法合规进入资本市场,这是终极目标。
“所以,这两种角色的划分并无实质性冲突,而是通过不同主体的参与和磨合,共同划定边界,其终极目标都能实现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目标,两种角色在底层逻辑上的价值取向具有一致性。”薛莲说。
薛莲还提到,除了传统的证券业务律师,随着对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加强,如今还出现了证券维权律师这一“新”的市场参与主体。在虚假陈述等投资者民事追偿案件中,传统证券律师与证券维权律师看似处于原被告双方,存在冲突。但实际上,两者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市场环境的改善。
在现场,薛莲还回忆起早年间处理此类案件时,投资者往往求偿无门,法院立案困难。近年来,证券维权律师积极加入,第三方损失测算机构的丰富和测算方法的完善,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上也日趋成熟,使得赔偿在更为精准的范畴,投资者的赔偿诉求得到了更合理的回应。薛莲认为,上市公司作为经济主体中的优质企业,在处理风险事项时需要在合理边界内进行,才能真正保障投资者。
此外,薛莲还分享了一起与中证投服中心合作的调解案件。她曾代表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与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共同协作调解投资者追偿争议,成功化解了投资者和公司的矛盾,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这进一步说明了看似冲突的角色中,通过平衡机制能够实现利益共赢,实现保障投资者的目标。
薛莲还提到,监管机构对申辩权利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在证监会的处罚案件中,违规主体申辩的比例逐年增加,部分采纳申辩意见的比例也在逐步增加,但数量仍显不足。证券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证券律师通过积极参加相应市场活动,能够促成监管机构更好的实现精准识别、立体追责的监管目标。
“从证券律师的角度来看,尽责归位、做好本职工作、勤勉尽责,就是对投资者保护的最大努力。”薛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