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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公安部网安局4月24日消息,为博取流量,一男子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涉上市企业谣言造成不良影响,近日,厦门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2025年3月13日,厦门某上市公司报警称,有网民于3月12日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涉及该公司的不实信息,对公司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接报后,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伍某(男,26岁)为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1条内容为“该公司当日股东大会有关银行授信的事项可能未获通过”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指出,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3月20日,翔安公安分局对伍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正告,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面对网络谣言,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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