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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发展报告 | 证券公司组织架构篇

2022-09-23 23:25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编者按】《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连续第20年编撰出版的证券行业年度报告,包括1篇总报告、6篇分报告、10篇专题报告以及针对证券行业开展的13类15项1205份反馈问卷调查形成的行业发展数据。为生动展现报告亮点内容与特色问卷数据,现节选推出报告系列精编。该篇为系列精编之四。

    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概况

    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¹,2021年有97家证券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仅指一级部门,下同),占比87.39%。

    从组织架构调整内容来看,2021年58.76%的证券公司对现有部门进行整合;43.3%的证券公司对现有部门进行拆分;64.95%的证券公司针对新业务或职能,新设一级部门;11.34%的证券公司将部分业务设立为分公司或子公司等。

    2021年证券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以证券经纪、投行、自营投资业务条线为主。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的97家证券公司中,44.33%对证券经纪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优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投顾、产品方面的队伍建设等,进一步推进财富管理转型;40.21%对投行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增设投行业务部门、布局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等;26.8%对自营投资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拆分或新设相关业务部门、优化部门职责等;此外,19.59%对机构销售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各有16.49%对资产管理业务条线、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了调整,各有15.46%对研究业务条线、合规风控领域进行了调整。

   二、证券公司总部组织设置情况

投资银行业务组织设置

    投行业务按业务种类设置为主,但细分程度存在差异。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²,2021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组织架构中,“股、债、新三板均分设部门”的占比达36.79%,“股、新三板在一个部门,债分设部门”的占比为26.42%,“股、债、新三板均在一个部门”的占比为16.04%。此外,7.55%的证券公司设立了投行分公司或子公司。

    2021年部分投行相关业务组织设置如下:105家证券公司涉及并购融资业务,其中75.24%将其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19.05%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54家证券公司组建部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其中37.04%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其他隶属资管业务条线或者作为公司一级部门存在;103家证券公司涉及资本市场业务(股债的发行销售等),其中48.54%将其整体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27.18%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20.39%将其分别隶属股权、债券团队。

    针对投行内核部门的组织设置³,41.12%的证券公司将其设立为公司一级部门,40.19%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合规风控部门,18.69%的证券公司通过设置内核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履行相应职能。

    针对投行质量控制职能的组织设置⁴,46.23%的证券公司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40.56%的证券公司将其整体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7.55%的证券公司将其分别隶属股、债、新三板团队,5.66%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投行子公司。

自营业务组织设置

    针对新三板做市业务的组织设置⁵,2021年39%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自营部门,23%的证券公司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15%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场外业务部门,23%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投行业务条线或无此业务资格。

    针对衍生品业务的组织设置⁶,2021年44.12%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自营部门,36.27%的证券公司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19.61%的证券公司将其划分在多个部门或未开展此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组织设置

    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设置⁷,2021年设立公司一级部门、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证券公司占比分别为60.19%、20.39%、11.65%,其他7.77%的证券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或未开展此业务。

机构业务组织设置

    2021年90.83%的证券公司以公司一级部门的形式开展研究服务⁸。对于研究所的定位⁹,45.28%的证券公司将其定位为综合研究机构,32.08%的证券公司将其定位为卖方研究机构,15.09%的证券公司将其定位为买方研究机构,其他大部分证券公司表示将研究所定位为内部服务机构,另有个别证券公司未开展该业务。

    针对机构销售业务的组织设置¹⁰,2021年45.79%的证券公司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26.17%的证券公司将其隶属研究部门,28.04%的证券公司未单独设置团队或将其隶属经纪业务等条线。

    在资产托管业务方面,2021年45家证券公司设立了公司一级部门,其中定位为业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的占比分别为42.22%、42.22%、15.56%。

互联网金融业务

组织设置、定位与管理模式

    在组织设置方面¹¹,39.25%的证券公司设立单独的公司一级部门,34.58%的证券公司设为经纪业务内设部门或团队,6.54%的证券公司设为信息技术内设部门或团队,个别证券公司未开展该业务。在定位方面¹²,48.39%的证券公司定位为业务管理部门,36.56%的证券公司定位为业务部门,15.05%的证券公司定位为职能部门。在管理模式方面¹³,97.83%的证券公司与公司现有部门管理模式相同,仅有2.17%的证券公司参照互联网公司的管理模式。

信息技术部门组织设置

    针对信息技术部门的组织形式¹⁴,79.82%的证券公司设立了单独一级部门,14.68%的证券公司按研发、运维分设两个一级部门,5.5%的证券公司成立更多的一级部门或者以不同的依据进行部门划分。针对信息技术系统与产品的开发方式¹⁵,56.88%的证券公司以外包开发为主,31.19%的证券公司以自主开发为主,11.93%的证券公司采用外包开发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战略协同组织设置

    在战略客户管理方面¹⁶,已有33.03%的证券公司设立了战略客户部门。在集团业务协同方面¹⁷,46.79%的证券公司确立了牵头一级部门,牵头部门主要为战略规划、办公室、投行业务或机构业务等部门。在绿色证券金融业务方面¹⁸,27.52%的证券公司确立了牵头一级部门,牵头部门主要为投行业务、办公室等部门。

党建与纪检工作组织设置

    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¹⁹,63.11%的证券公司设立了党委办公室,52.43%的证券公司设立了纪检办公室,37.86%的证券公司设立了党委组织部,20.39%的证券公司设立了党委宣传部,另有部分证券公司设立了党群工作部、党委巡察办等党建相关部门。

      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组织设置情况

证券公司分公司数量情况

    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²⁰,截至2021年底,93.58%的证券公司成立了分公司,情况较为普遍,分公司数量在1—10家、11—20家、21—30家、31—40家,41家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占比分别为32.11%、25.69%、19.27%、10.09%、6.42%;证券公司分公司总数量为1905家,其中2021年新设121家、撤销24家。

    在证券公司分公司类型方面²¹,区域分公司(经纪业务为主)占比为93.84%,专业分公司(如承销保荐、资管、自营、互联网证券分公司等)占比为6.16%。

证券公司营业部数量

    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²²,截至2021年底,94.18%的证券公司成立了营业部,情况较为普遍,营业部数量在1—50家、51—100家、101—200家、201家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占比分别为31.07%、30.1%、19.42%、13.59%;证券公司营业部总数量为9880家,其中2021年新设171家、撤销208家。

    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类型方面²³,A类营业部占比为8.54%,B类营业部占比为22.66%,C类营业部占比为68.8%,营业部轻型化趋势较为明显。

    四、证券公司子公司组织设置情况

证券公司子公司数量情况

    根据调研信息数据统计²⁴,截至2021年底,84.48%的证券公司成立了子公司,情况较为普遍,子公司数量在1—2家、3—4家、5—8家、9家以上的证券公司占比分别为21.36%、28.16%、28.16%、6.80%。子公司数量前8位分别是另类投资子公司(77家)、私募投资子公司(68家)、期货子公司(66家)、基金子公司(44家)、国际子公司(32家)、资管子公司(21家)、投行子公司(10家)、区域股交中心(10家)。

证券公司子公司业务收入

    2021年在境内子公司业务收入占集团公司业务收入的比重方面²⁵,46.92%的证券公司在10%以下,28.4%的证券公司在10—30%,20.98%的证券公司在30—50%,3.7%的证券公司在50%以上。2021年在境外子公司业务收入占集团公司业务收入的比重方面²⁶,仅有1家证券公司达到20—30%,2家证券公司为10—20%,其他证券公司均在10%以下。

    说明:

    [1]共有111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共有106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3]共有107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4]共有106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5]共有100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6]共有102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7]共有103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8]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9]共有106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0] 共有107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1] 共有107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2] 共有93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3] 共有92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4]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5]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6]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7]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8]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19] 共有103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0] 共有109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1] 共有87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2] 共有103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3] 共有87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4] 共有103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5] 共有81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26] 共有32家证券公司对该部分进行了有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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