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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始股”转让融资?已有两地证监局提示风险

2022-09-20 09:59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广西证监局9月19日消息,近期,广西证监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所谓中介机构在辖区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海南设立代表处,可以保荐境内企业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与辖区一些企业签订协议,收取“上市费用”。部分辖区企业通过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等方式,宣称获批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东进行“原始股”转让融资,公司开展购买产品积分兑换“原始股”回馈客户。

    广西证监局提醒广大企业和投资者,“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属违法行为。上述公司及其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广大投资者要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前,海南证监局9月15日亦曾发布关于防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相关“境外上市”活动的风险提示。海南证监局称,近期,有机构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对“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推介、保荐境内企业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收取上市费用,出具“保荐函”“受理函”。据了解,截至目前,莫桑比克共和国没有相关机构所宣传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

    海南证监局提示,请广大市场主体和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境外上市”、转让“原始股”等虚假宣传、非法证券活动骗取钱财。如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广西证监局表示,正告有关公司及其股东,向境内公众售卖“原始股”将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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