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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完成2018年固定收益产品年报审核

2019-07-01 06: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深交所完成2018年度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固定收益产品”)年度报告审核工作。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人整体运营状况平稳,本次年报信息披露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有所提高。

    重点聚焦偿债能力披露监管

    该负责人介绍道,年报披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其一,年报披露及时性进一步提高。深市应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共632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245个,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债券披露率为96.7%,资产支持证券披露率为99.6%,分别较上年提升0.3%和1.9%。其二,年报披露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或专项计划管理人基本按照年报准则或格式指引要求编制2018年年报。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深市债券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债务规模总体平稳,营收延续增长态势,运营状况平稳,平均营业收入和平均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16%和7%。但受市场环境和融资成本上升的影响,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分别较上年下降32%和79%。结合监管实践和信用风险特征,深交所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围绕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个维度,从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对主体偿债能力、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等进行整体风险排查和预判。

    一是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可能对偿债能力的影响。38家发行人被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比去年的13家有所增加。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份、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2份。二是强化问询会计科目或财务指标异常情形。深交所结合行业发展周期、同行业财务指标波动、会计科目勾稽关系等情况,发现会计科目或财务指标存在异常的,及时督促发行人合理解释并充分披露。三是全面了解发行人投融资规模快速增长原因。四是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事项。五是充分重视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现金流变化。

    多措并举促进债市健康发展

    面对公司债券制度改革后的首轮兑付高峰,深交所高度重视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创新,优化交易基础制度,丰富基础产品类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构建与市场风险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机制体系。

    一是优化公司债券持续融资制度。二是支持纾困专项债发行。自发行市场首单公募纾困债“18深纾01”以来,目前已发行6只纾困专项债,发行规模合计80亿元,通过纾困基金放大效应,支持有业务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三是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工具。四是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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