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重磅回购细则正式落地 回购方案需明确规模 新增4项减持约束措施 3个月内必须明确回购用途

2019-01-15 10:29  来源:券商中国

    关注点六: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26家A股公司发布股份回购预案或预案修订案,修订的公司多数上调了预案金额。此外,2019年以来超过10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热情延续。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全年回购金额近7倍于2017年。2014年-2017年四年间回购股份金额分别为91.99亿元、109.30亿元、50.30亿元、98.69亿元,仅2016年回购金额超过百亿,四年累计回购350.29亿元,相当于2018年全年的57%。

    川财证券分析师邓利军表示,上市公司热衷回购主要四个好处,一是可以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大部分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都是在股价下跌过程中操作,由于金额并不巨大,本身对市场的影响甚微。但是回购可以向投资者彰显公司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稳定股价。二是回购的股份如果进行注销,可以优化资产结构。三是回报价值投资的长期股东,对于现金流较好的优质企业,回购的股份注销后,可以提高流通股东的股票价值。大股东实现了市值管理,流通股东享受到了相关利益,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最后,还同时促进了可转债的市场。根据新的《公司法》条款,回购的股份还可以用于可转债。实质上实现了用股票来偿债,变相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可转债发行将更受到欢迎。

    邓利军认为,短期来看,符合新政相关要求、账面现金充裕的公司可能进行股票回购;中长期来看,基本面良好、创造现金流能力强的公司更可能回购,但也需警惕蹭热点、忽悠式回购的企业。

    上交所表示,还根据《回购细则》同步修订了股价回购相关配套公告格式指引,提高规则友好度,方便公司编制、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回购进展和结果等公告。同时重申将强化回购自律监管,防范和严肃查处利用回购实施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新股份回购制度的正向作用,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