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夏青)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1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意味着回购细则正式落地。在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此次公布的《回购细则》正式版本有三个重要修改。
修改一:进一步压缩“忽悠式回购”的空间
对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已回购股份,将减持前持有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并新增了任意90日减持不得超过1%等条件。在新老规则衔接方面,两大交易所要求,存量回购里还没有明确回购用途的,要在3个月里明确具体回购用途。
修改二:加强了对“矛盾式回购”的信披要求
所谓“矛盾式回购”,就是公司一边回购,公司股东、高管一边减持的矛盾操作。
细则要求,在实施护盘式回购时,将对上述特定主体限制减持的时点前移至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时;进一步强化包括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减持披露义务。同时,还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时,一并披露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问询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回复充分提示减持风险。
修改三:回购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要求公司在回购方案中明确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并明确上下限、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本次正式发布的细则还增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负面清单”。
具体包括:一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二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出售的,应当在一开始即予以明确并披露,否则不得出售。
专家:回购细则将促进上市公司业绩提高
去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数量与金额持续创出历史纪录。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明确回购细则,给上市公司带来更严格的约束,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信达证券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认为,整体来讲是一个好的消息,这会使得未来的回购具有较好的目的性。此外,这也使得回购有着实质性的进展,尤其对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忽悠式回购”会让大家一拥而上,从而造成市场的波动,并在未来有可能造成股价的虚高。而实质性的回购会对一些上市公司的业绩起到促进作用,并在未来的回购过程中,提高大家的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