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日前,中金所公布了2018年12月份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
具体看,2018年12月份,中金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1起,均为客户(组)日内撤单次数超限。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0名客户采取了8次限制开仓自律监管措施,对2家会员采取了3次电话提示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户净持仓超过对应现货市值行为14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4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另外,《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梳理后注意到,去年,中金所共处理异常交易150起,包括客户(组)日内自成交次数超限、客户(组)日内撤单次数超限、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对上述行为涉及的
2018年,中金所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户净持仓超过对应现货市值行为18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