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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审改革提速 临床试验受试者缘何徘徊

2018-12-13 04:3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很快就会成为最大的医药消费国,但目前整个社会对新药研发、医学方面的探索在理念上并未得到很好的教育,严重后滞。

    中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快车道。

    从2015年的44号文件(《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到2017年的42号文件(《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过去困扰广大药企的药品审评审批时间长、药品上市慢等问题已得到显著改善,“堰塞湖”已基本疏通。

    不过,在药审改革加速的大背景下,临床试验准备好了吗?

    12月11日,在由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与临床研究促进公益基金共同主办的研讨会上,记者了解到,中国临床试验的开展明显落后于创新领先国家,这其中既有政策因素,也有临床试验能力不够强、临床试验资源不够充分。此外,公众和患者对临床试验价值和意义认知度普遍较低,且理解上存在误区。

    “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并非‘小白鼠’的概念,受试者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完全自愿选择,伦理委员会对受试者权益充分保护,此外还有监管方、申办方、研究者共同把控风险。”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事务副总裁、临床研究促进公益基金副秘书长常建青于12月11日强调。

    药审加速

    “没有临床试验就没有创新药物的诞生。”12月11日,国家癌症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一款药物从无到有,要经历药物发现、临床前、临床试验、监管机构审核、上市后继续观察等多个环节,最终能够被批准上市的原创新药仅有1%。其中,临床前研究是动物实验,探索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则在人体进行。

    “临床阶段真正需要药物研发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好多临床前在动物身上的研究结果有非常好的疗效和安全性,但在人体临床试验时却差异很多。药物能否上市,看的就是临床试验的结果如何。”石远凯说。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临床试验分期进行,若一切顺利,大约要花费6年时间,若出现波折,则耗时更久。一旦效果不好、试验失败或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这一新药将被就此放弃。

    在我国鼓励创新药研发、药品审评审批加快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新药临床试验(IND)获批。药品审评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批准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399件,共涉及170个品种,较2016年创新药临床试验批准数量翻了一番。

    目前,据记者了解,由国家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约有700多家,广东、江苏、北京和上海数量最多。而在2015年,则仅有不到100多家。

    12月12日,常建青告诉记者,近两年改革政策力度很大,大家新药报得多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也增加了。另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的生物等效性(BE)试验由审批改为备案,时间相应地由以前的需要排队三年缩短至现在实施前一个月备案,也助推了临床试验机构的增加。

    不过,常建青表示,临床研究机构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便更有效地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临床研究者的研究能力也应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早期临床试验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创新药的临床研究需求。

    临床受试者的担忧

    尽管越来越多的IND获批,但参加新药临床试验的患者数量少是中国乃至全世界面临的情况。

    有数据显示,99%的原创新药都是国外药企研发的,95%以上参加新药临床试验的患者都是国外的。此外,2016年在美国有5%的癌症患者参加了临床试验,同年在中国有3%。

    12月11日,临床研究促进公益基金秘书长、原医科院肿瘤医院GCP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伦理委员会秘书李树婷表示,中国很快就会成为最大的医药消费国,生物制药领域的创新是重要的发展战略,但目前整个社会对新药研发、医学方面的探索在理念上并未得到很好的教育,严重后滞。我国虽有庞大的人口,却没有庞大的受试者人群。

    石远凯认为,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可以受益,包括免费得到与试验相关的药物及检查,可能有助于改善病情、有机会获得新研究的治疗方法、获得专家治疗等。

    以抗癌新药为例,李树婷告诉记者,很多抗癌的新药好药都在临床试验中,若等着它上市则需要7-10年的时间,很多患者等不了,而参加临床研究是肿瘤患者,尤其是晚期肿瘤患者的最好选择,对于多种治疗失败后参加临床研究更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不过,石远凯也表示,临床试验对受试者而言是存在风险的,包括已知风险和未知风险。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临床试验所产生的风险是有差异的。在同一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所面临的风险是相同的,但每个人对风险的看法与承受力是不同的,因此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必须让受试者充分理解自己所面临的风险。

    事实上,患者少有参加新药试验的原因,主要是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及自己是否被当成“小白鼠”的担忧。那么,临床试验受试者是“小白鼠”吗?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有伦理委员会审查及知情同意书签署。其中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方案中的科学性和伦理学、研究者资质和试验设备、试验过程的安全性考虑等;知情同意书则充分告知患者/受试者临床试验内容、可能的风险和受益、自由参与和退出等。

    据李树婷介绍,伦理委员会需要有不同背景的人参加,包括院外人士、医药学、律师、社区代表、非医学人士等,职责就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当受试者权益和科学研究发生冲突时,要让位于患者,这是毫不含糊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药物临床试验,我国有大量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界定了临床试验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临床试验机构自身也要遵循自己标准操作规程(SOP)。

    “受试者可以在试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退出,完全自愿,并有多方保护控制风险,完全和‘小白鼠’是两个概念。另外,也应呼吁建立区域伦理委员会,以提升伦理审查效率并保障能力,早期临床试验风险较大,需要伦理委员会更好地把握。”常建青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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