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3月份到今年12月中旬,房价调控政策从“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过快”到“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再到房价要“稳”,不得大涨大跌。在房价调控初步有了明显效果之后,12月18号却出现首个城市“限售取消”政策。
12月18日晚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菏建(2018)7号 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第六条显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对于这一条信息,很多人认为是房地产打响松绑第一枪,同时没有住房的网友很担心,此次调控就此结束,房价又恢复跳跃式上涨的情况。但是我们不能仅仅盯着一条通知,此次发文的大前提是为了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通知的其他5条内容主要为加快安置房建设而设立。我们大多数人知道,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安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变为鼓励“实物安置”。而安置房的建设离不开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因此才会出现类似于限售取消的通知。我国对于房地产的调控总体将还是会以“稳”为主,让泡沫逐步软着陆。在稳定中让大多数人们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