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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新规拟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职责

2022-01-06 06: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在2016年版本的基础上,《意见稿》新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作为法律依据,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我国当前互联网平台合规监管体系丰富了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的维度。

    此外,《意见稿》将原本的“互联网应用商店”相关概念外延扩充至“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用商店、快应用、互联网小程序、浏览器插件等平台分发服务类型都被囊括在内,结合互联网产品的实际形态与应用场景变化扩充了法规覆盖范围。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此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将近几年新施行的多部重要法律纳入制定依据,体现出互联网行政监管一体化、综合化的特征,能够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

    吸收融合多部法律新规

    新发布的《意见稿》除了再次确立“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分发平台(应用商店)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等要求,也结合新近落地的多部法规对其进行了延伸。

    网络安全方面,《意见稿》新增第十一条规定,应用程序应当符合网络安全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发现其应用程序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与《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义务要求一脉相承。

    数据安全方面,《意见稿》也基于《数据安全法》增添了相关条款,第十二条规定,开展应用程序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保障数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监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近期出台的法规中与信息服务相关的内容,均以具体条款的形式反映在《意见稿》中。

    “《意见稿》是系列法律规则的延伸,反映了目前互联网监管领域全流程、综合性、生态式深度监管的基本特色。”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这对各方主体的合规要求和风控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指示和导向。

    赋予平台治理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发布的《意见稿》将原本的“互联网应用商店”相关概念外延扩充至“应用程序分发平台”,除了原本的应用商店,快应用、互联网小程序、浏览器插件等平台分发服务类型均被纳入此范畴中。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以独立安装包形式搭建终端的应用程序外,现今互联网也出现了小程序、快应用等内嵌式应用服务,修改后的表述能够有效覆盖各类新形态应用,避免了监管盲区。

    吴沈括则指出,业内对小程序等监管场景是否在传统监管范畴内一直抱有疑虑,《意见稿》对相关表述的更新,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指向性和明确监管要求。

    此外,对于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所应履行的平台责任与义务,《意见稿》也给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平台除自身须在业务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并提交平台名称、域名、上架应用程序类别等材料外,还应建立上架应用程序分类管理制度;采取复合验证等措施,对申请上架的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应用程序监测评估机制,防范下载量、评价指标等数据造假行为等。

    在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应用程序方面,《意见稿》赋予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的权利。

    记者查阅部分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发布协议发现,目前业内已就此形成一定行业规范,例如《华为AppGalleryConnect服务协议》规定华为可能会在AppGallery中拒绝、移除、暂停或重新归类违反法律或相关协议的产品;小米开放平台《应用发布协议》第6条第2款规定“小米公司有权根据其需要对已发布作品的位置进行调整或删除作品”。

    夏海龙表示,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与应用开发者之间属合同关系,双方可以在合作协议中对平台的权利、开发者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宜自行约定。平台对违规应用进行处置的权利既来自于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也来自于应用发布协议。

    吴沈括则指出,赋予平台治理权限最主要的立法先例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有关大型平台的平台责任和平台权限相关规定。但该法条主要针对的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特定场景,《意见稿》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规定,事实上赋予其一般性要求,在明确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其治理权限。

    “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对平台进行约束,避免其滥用相关权限。”他续称,防止该权限被用于实施实质上的不正当竞争甚至垄断行为,是在后续实施过程中需要保持高度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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