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芗逸
收购存量商品房是优化住房供给、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各地持续收购存量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等资金的支持下,多地收购项目落地。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5月份以来,浙江、四川、山东、湖南先后发行合计约37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
此外,辽宁4个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近日通过国家两部门审核,涉及房源1323套,总投资5.66亿元。12月4日,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投资中包括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23亿元,目前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拟于近期安排发行。
在贷款支持方面,据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12月10日消息,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已在济南、青岛、滨州等3个城市合计发放5笔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8.6亿元,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2500套、16.5万平方米用作保障性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城市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与专项债券相结合。12月5日,青岛海发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期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1.6亿元的基础上,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投放银团贷款8100万元,期限30年,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373套、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项目经装修改造后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800多套。这是山东省首个“专项债+银行贷款”协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目前,已有城市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式落地,进入配租或配售流程。
例如,安徽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12月11日起,首批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转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和煦幸福城小区正式启动配租申请,标志着该市第一批“收存转保”房源正式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蚌埠全市已累计收购和煦幸福城、大禹家园、水岸花都等项目存量商品房660套,实现销售面积7.7万平方米,销售投资2.95亿元。
中指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将成为消化库存的重点举措。强调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合理用途,在用途上也给了一定灵活性,扩大用途范围将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保障性住房系列工作重心有所调整,即更多倾向于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存量商品房的工作也要发生重心变化,即重点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除了聚焦消化房企的商品房库存外,二手房挂牌量难消化的问题也不能忽视。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目前,新市民、人才群体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增加,初创人群对租住和办公融合的空间需求增加,但相关供给不足,迫切需要盘活存量来解决,过去囿于资金来源、资金平衡、对象选择等,落地项目比较少,预计2026年有望在资金上有所突破,落地项目会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