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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欢)4月15日晚间,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资金专项用于酒钢宏兴股份回购。
酒钢宏兴4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秦俊山《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编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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