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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拟揽“新标的” 业内称“里程碑付款+销售分成”模式可降低收购风险

2021-09-13 21:14  来源:证券日报网 王鹤 冯雨瑶

    本报记者 王鹤 见习记者 冯雨瑶

    9月13日晚间,莱美药业发布公告,公司与奥信阳光(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阳光”)于2021年9月12日签署了《728项目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采用“里程碑付款+销售分成”模式收购奥信阳光丁苯酞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为“728项目”)项下丁苯酞注射液产品(两个规格5ml:25mg、2ml:25mg,以下简称“目标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里程碑付款总金额7500万元,销售分成比例为5%。

    据公告披露,奥信阳光成立于2020年7月,当前正在开发丁苯酞系列产品,并于近期申请丁苯酞注射液的临床试验审批。

    按双方的合作模式,待奥信阳光取得该潜在交易产品的临床试验批件后,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奥信阳光承诺在同等条件下,莱美药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对于本次签署的《项目收购意向协议》,莱美药业表示,该协议是后续双方拟正式签订项目收购协议、开展项目合作的基础性文件,仅作表达双方意向之用途。正式收购协议须经尽职调查、合作双方达成最终项目收购协议并经公司相关审议决策程序通过后方可签署,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莱美药业进一步指出,项目收购协议的正式签署、项目开发及未来目标产品转移等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采用‘里程碑付款+销售分成’模式可以降低收购的风险,并且将合作双方与业绩挂钩,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是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沈萌进一步指出:“莱美药业此次收购是为了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延续业绩成长基础,同时,通过收购也可以降低研发风险和时间成本。”

    据了解,莱美药业于2009年挂牌深交所,旗下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上市以来(2009年-2018年),莱美药业营收常年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期间净利润虽偶有波动,但整体盈利。

    这样可观的业绩走势在2019年踩下了“急刹车”,当年莱美药业净利一改往年盈利态势,转为亏损。业绩承压之下,莱美药业不断采取措施“自救”。2020年,公司通过“表决权委托和发行股份方式”引入国有控股股东中恒集团。

    今年上半年,莱美药业的业绩有所起色。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莱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5.84亿元,同比下降14.82%;归母净利润为-3.27亿元。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增长2.23%,归属净利润0.32亿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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