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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未来发展信心 沙钢股份控股股东拟斥资11亿受让自然人股东股份

2018-12-28 13:52  来源:证券日报网 曹卫新 陈红

    12月27日,沙钢股份(002075)发布公告称,沙钢集团于12月21日与公司境内自然人股东刘振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刘振光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30%)股份,以8.04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沙钢集团,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约11.18亿元。

    据记者了解,本次权益变动前,沙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9亿股股份,刘振光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亿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沙钢集团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8亿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0.34%提高至26.64%;刘振光仍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6.98%下降至0.68%。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沙钢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沈文荣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谈及本次协议转让的原因,沙钢集团在公告中称,是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本次协议受让刘振光的股份后,沙钢集团将进一步巩固在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促进上市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如所涉质押股份未能按协议约定解除质押,或交易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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