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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转让在建工程 获利6.85亿或占年终盈利50%以上

2018-12-11 12:55  来源:证券日报网 顾贞全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600239.SH,以下简称“云南城投”)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转让在建工程取得了新的进展,相关转让协议已签署,转让完成后可获利6.85亿元,云南城投表示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可能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11月30日,云南城投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江公司”)与北京众置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众置鼎福公司”)签署了在建工程转让相关协议。根据协议,龙江公司将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项目中位于J2012-040-1号地块的在建工程协议转让给众置鼎福公司,众置鼎福公司同意受让本项目。

    据了解,本项目土地面积为58,686.88平方米(折合约88.03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386,252.21平方米。截至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项目经审计的累计投入成本账面价值11.19亿元;用市场法评估的价值为18.04亿元,由于存货评估增值,产生了6.85亿元的增值额,增值率为61.22%。

    根据协议,项目转让的计价为基础对价18.39亿元+自《合作协议》签署日起新增的在建工程造价。之后的付款分四步走,在《合作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众置鼎福公司应向龙江公司支付基础对价的30%,即5.52亿元;至2019年2月28日前,众置鼎福公司应向龙江公司支付基础对价的21%,即3.86亿元;众置鼎福公司在取得符合本项目要求涉及的其他所有需要更名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更名后的四证、报批报建、高可靠性供电交费主体变更等后3个月内,或至2019年6月30日前,以两者日期晚者为准,应向龙江公司支付基础对价的10%,即1.84亿元;至2019年9月30日前,众置鼎福公司应向龙江公司支付基础对价的39%,即7.17亿元,自《合作协议》签署日起新增的在建工程造价,在基础对价39%尾款给付龙江公司当日一同缴纳。

    本次项目转让将给公司带来积极的影响,获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回笼,增加现金流动性。云南城投方面称,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可获利6.85亿元,或占今年净利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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