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公告快讯 > 正文

广合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6-11-05 20:21  来源: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广合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和中信证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289,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30,482.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458,517.31元。截至2026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6,439,909.18元。

(编辑 王雪儿)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