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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前4个月我国船舶出口金额同比增22.2%

2026-05-19 00:42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寇佳丽

    5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的《2026年4月出口主要商品量值表(人民币值)》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出口船舶2095艘,同比减少4.6%;金额共计13810024万元,同比增长22.2%。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船舶出口数量稍有下降但出口总值大幅上升,是我国船舶产业(也称“造船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变的典型标志,这不仅意味着船舶出口结构正持续优化,也意味着我国在全球航运市场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

    液货船专门用于运输原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等,是船舶产业中技术门槛最高、安全要求最严、附加值最大的船型之一。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出口液货船151艘,同比增长64.1%;金额共计5185075万元,同比增长197.2%。

    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EO张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液货船出口数量、出口总值均实现大幅增长,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果,亦是中国由“造船大国”迈向“造船强国”的必经之路。

    综合来看,我国船舶出口正处于超级景气周期的上行阶段,供需两端均呈现出鲜明特点。

    在需求端,全球能源贸易格局不断演变,主要船型运力缺口显现;海外地缘政治冲突带来航运路线调整,促使运输距离拉长、运力需求扩大……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刺激新船订单持续活跃。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26年1月份至3月份,造船业新接订单量595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95.2%,占世界总量的84.9%;截至3月底,手持订单量32230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3.6%,占世界总量的69.8%。

    在供应端,我国世界级船舶产业集群正加速构建:长三角地区全力打造全球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高地,环渤海地区逐步形成从绿色主机研发到绿色船舶制造的全产业链条,珠三角地区聚焦特种船舶等新兴领域。受益于此,我国造船业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程度较高,产能利用率处于良好水平,交付能力稳定可靠。

    与此同时,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发力,持续为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比如,4月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加快绿色智能船舶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6—2030年)》,旨在完善绿色智能船舶技术规范体系,支撑船舶产业智能升级和绿色转型。3月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提出“推动船舶电动化”“推动技术产业化”“推动产业集聚化”等多项任务。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展望未来,我国船舶出口将延续强劲态势,其中,伴随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国产高附加值船型将更好发挥出口主力军作用。

    谈及后续重点工作,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应通过实地调研精准把握船舶出口企业的真实需求,继续创新金融服务、优化监管服务、提升通关效能,助力企业拓市场、增订单;船舶出口企业则要加快推进造船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提速推广绿色动力船舶应用,同时加强智能船舶前瞻性技术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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