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寇佳丽)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共设置总体要求、技术与装备攻关行动、应用试点赋能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监管治理提升行动、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计划》提出,到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航运要素广泛深度融合,智能航运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立三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开辟五条以上智能航运试点航线,打造十个以上可推广的智能航运典型场景,运营百艘以上智能船舶,制定一批技术标准,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现典型场景智能航运多要素有效协同,航运业依托智能技术防控人为失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的能力初步显现,形成航运发展的新动能。
在技术与装备攻关行动方面,《计划》提出,深化智慧港口建设,提升对港口基础设施、港区通航环境、船舶运行状态的监测感知能力,推进智能靠离泊、智能装卸货、智能引航等船港协同技术与装备攻关,提升船港作业效率和安全水平。
在应用试点赋能行动方面,《计划》强调,鼓励航运企业率先开展适配性智能化改造与场景化集成。加强面向智能航运的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业务协同。推动智能航运技术在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联运体系中的深度应用,加快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另外,《计划》显示,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发挥国家科技项目和资金作用,支持智能航运、智能船舶发展;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鼓励智能航运、智能船舶技术应用,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编辑 李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