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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2025-08-08 19:53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芗逸

    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

    《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明确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相关年限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即:京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同时,《通知》明确,对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通知》还从四方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是扩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通知》明确,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成认定为首套房。

    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是加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通知》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5%、购买五环外住房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三是提高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通知》明确,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提高至可贷15万元。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四是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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