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昱)据财政部网站6月4日消息,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草原、大气、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得到有益探索。
到2035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覆盖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并向更广范围、更深内涵、更丰富形式拓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意见》明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中央层面统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地方层面自主深化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建设、完善补偿标准、创新补偿形式等。
同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还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积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相关省参与,实现经济利益省际合理横向转移。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流域。
(编辑 何帆)